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复印件 |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在职证明 |
1. 用公司抬头的信笺纸打印,上面有公司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 2.内容需有:a、申请人的护照号码、出生日期、职务、薪酬以及在职时间;b、停留时间及准假证明;c、出访费用由谁支付;d、回国保证。(3)打印后需加盖公司公章,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
单位资质证明 |
1.(盈利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非盈利机构)机构代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银行对账单(原件) |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辅助资产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如费用由担保人支付)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点击查看模板)。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复印件 |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自由职业证明 |
1.本人的经济来源中/英文说明信并亲笔签名(写明对账单每月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关经济来源证明; 2.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您是无业人员的身份; 注:自由职业者的拒签率较高,故当使馆要求自由职业者提供更多附加材料时,请竭力配合。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银行对账单(原件) |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辅助资产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1. 接待证明原件 ,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复印件 |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公证 |
18周岁及以下申请人提供: 1.用出生证明原件去公证处做出生公证,公证事项“出生”; 2.如法定监护人非亲生父母,请去公证处办理监护人关系公证(各公证处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
认证 |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如果在境外,也可以由驻外使馆认证)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出生证明 |
18周岁及以下申请人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内容完整清晰。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父亲或者母亲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父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法文或英文翻译件 |
辅助资产(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名下也可)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公证或与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1. 递交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申请人必须提供此项材料。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2. 外籍申请者需提供: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出生公证书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翻译) 3. 复印件由使领馆留存。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或省外事办认证的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1. 如果未成年人(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单独出行或仅由父母一方陪同出行,必须提供此项材料。 2. 亲属许可公证书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若未成年人申请者父母此次均不陪同出行)或合法监护人签字,亲属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3. 外籍申请者需提供: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内含翻译)。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与未成年人同行相关证明材料:如同行人与未成年申请者不在同一组同一时间递交签证申请;同行人签证申请正在使领馆受理中或同行人已具备在目地的合法停留的条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同行人的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证明同行人可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当地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等) 3. 同行人机票等其它证明一同出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在职证明 |
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英文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
单位资质证明 |
1.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的(盈利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的(非盈利机构)机构代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英文在校证明 |
由学校出具的写明当事人姓名、就读年级和允许其请假赴法的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开具该证明的负责人的职务、姓名并由其签字。学校在读证明或最近的毕业证复印件.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请您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住宿证明: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点击查看模板)。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复印件 |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退休证明 |
1.退休证复印件; 2.如未办理,用原单位出具的正规的退休/离休/内退/离岗证明代替,领导签字盖公章; 3.如遗失,请到相关部门开具退休的相关证明,需有相关部门盖章;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银行对账单(原件) |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辅助资产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请您提供符合以下要求的住宿证明: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点击查看模板)。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出生证明 |
18周岁及以下申请人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内容完整清晰。 |
接送卡 |
幼儿园的小朋友请提供接送卡的正反面彩色复印件,没有的无需提供;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银行对账单原件(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提供) |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辅助资产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在职证明 |
父母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英文原件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 |
公证 |
18周岁及以下申请人提供:1.父母不随行委托同意书公证,(各公证处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
认证 |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如果一方家长在境外,也可以由驻外使馆认证) |
父亲或者母亲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 |
未成年申请人不与父母一同出行的情况须提供。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父亲或担保人的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及工作地点(目前服务单位所在城市)若原件为中文,则须提供法文或英文翻译件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出生公证或与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 (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1. 递交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申请人必须提供此项材料。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2. 外籍申请者需提供: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出生公证书或者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翻译) 3. 复印件由使领馆留存。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或省外事办认证的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 1. 如果未成年人(在签证中心递交申请之日未满18周岁)单独出行或仅由父母一方陪同出行,必须提供此项材料。 2. 亲属许可公证书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若未成年人申请者父母此次均不陪同出行)或合法监护人签字,亲属许可需明确未成年人在申根国区域逗留期间负责人的身份。 3. 外籍申请者需提供: 经过所属国家驻华使馆/领馆认证的亲属许可公证书(内含翻译)。 |
未成年(未满18周岁) |
与未成年人同行相关证明材料:如同行人与未成年申请者不在同一组同一时间递交签证申请;同行人签证申请正在使领馆受理中或同行人已具备在目地的合法停留的条件,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同行人的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 证明同行人可在申根区域停留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如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当地相关机构颁发的有效居留许可证复印件等) 3. 同行人机票等其它证明一同出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1. 接待证明原件 。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申请表 |
真实完整填写(出行时间真实,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并由本人中文签字。 |
护照 |
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提供) |
光面照片 |
1.近6个月内拍摄白底彩色照片2张,免冠正面照片; 2.规格:35mmX45mm 长方形;(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
身份证复印件 |
正反面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 |
户口本复印件 |
1.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页; 2.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如丢失,请提供开户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
婚姻证明复印件 |
1.已婚:结婚证原件; 2.离婚: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
居住证复印件 |
长期工作学习居住在本领区,但是不是本领区的户口的申请人,请提供; |
家庭主妇证明 |
1.由居住地居委会出具,证明您是家庭主妇; 2.配偶的在职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配偶也一同申请,无需另外提供); |
公证 |
1.用结婚证明去公证处做婚姻关系公证,公证事项“婚姻关系”;(各公证处,外事办均可办理,详情咨询当地办理机构); |
认证 |
先办理公证书,再办理中国外交部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认证;有些公证处也可以代办认证) |
机票预订单(可选) |
从中国出发和返回的英文飞机票订单复印件; |
保险 |
购买天数须覆盖申请人从中国到签证国整个行程的时间; |
银行对账单(原件) |
1.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2-3万;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辅助资产 |
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复印件; 备注:(1)注意账单上要显示户名(打印版)并加盖银行章; |
在职证明 |
配偶或者经济担保人的工作证明,英文原件 ;(配偶或他人付费需提供) |
单位资质证明 |
1.配偶或者经济担保人(盈利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副本(加盖公司公章) 2.配偶或者经济担保人(非盈利机构)机构代码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相似功能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银行对账单(原件) |
1.提供.配偶或者经济担保人近3-6个月银行对账单,必须由银行出具,盖章,余款5-10万,最近一笔日期打到送签前1个月内; 2.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以能够体现月工资,养老金等收入的账单为佳; 3.如果您提供的银行对账单不是工资单或不满最近3-6个月,既无法达到使馆要求,您也可以提交该文件,但是需要附加解释信,签证的最终结果由使馆决定; |
邀请信 |
法方业务伙伴或接待人的邀请信,其中需说明: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赴法目的和日程、经济担保以及行程安排。邀请函必须由邀请方亲笔签名。 |
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认证 |
经过中国外交部或中国驻外使馆认证的与邀请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内含英文或法文翻译)如申请短期探亲签证,必须提供 |
证明与邀请方朋友关系的相关材料 |
如申请短期访友签证,必须提供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等 |
担保人财务担保 |
如果担保人在申根国居住应提交: 该担保人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或担保人出具的在申根国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声明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如费用由申请者本人承担,该项材料为可选材料. |
住宿证明 |
1. 接待证明原件 Attestation d’accueil (点击查看模板)。如由法国接待人提供住宿,接待人须向其所在地的市政府申请开具此证明原件。 2. 或申请人的法国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3. 如果为其它情况,请提供详细说明文件。 |
1.签证属于特殊商品,我司会按使领馆的要求为客人准备最合适的送签材料,确保您的材料有最高出签可能,但所申请的签证是否成功,取决于使领馆对资料的审核,若发生拒签,请申请人自然接受结果,并放弃追究本公司任何责任的权利。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领馆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增补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此情况由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或要求申请人面试,或电话调查申请人,领馆也可能因内部原因导致延迟出签。
3.申请人需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如因隐瞒曾有不良记录,或从事非法活动,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有滞留倾向拒签,我司不承担责任。请申请人特别注意诚实信用的原则。
4.中国签证网上公布的办理周期、停留时间、签证有效期等均系基于以往经验的预估时限,并非中国签证网的确定承诺,准确时限以使领馆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获得签证前切勿先行支付机票、酒店费用,以免因签证问题产生费用损失,否则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如您提供了机票、酒店预订单申请签证,请勿在获得签证前取消或修改预订,否则可能对签证结果产生影响 。
5.依据使馆要求,签证申请人在送签或归国后,如被使领馆要求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签证申请人必须配合使领馆完成面试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或面试销签,一切后果由签证申请人自行承担。
6.如果您的护照在办理过程中丢失,每本赔付1000元。
7.资料如已入馆办理,不退还任何款项。
8.资料未入馆办理,将收取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以供应商商议结果为准。
(由于快递公司原因造成的丢失除外,最终以快递公司的回复为准)